今年7月以来,国务院组织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,省、市、区等各级政府部门都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,开展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。10月份,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带队的31个检查组赴各地区进行了“回头看”工作。各级政府部门也组织了相应的“回头看”工作,“回头看”主要看什么?笔者结合工作经验和一些地区的工作方法,提出几点参考意见:
一是看被检查单位是否落实了隐患整改?对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隐患,企业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。针对不同类型的隐患,举一反三,查找类似隐患,规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,并明确整改验收标准和时间。
二是看被检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是否有提高?企业负责人是否以上级单位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为契机,组织各级人员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,查摆问题,查找安全生产管理的短板,分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缺漏和人员发现、处理隐患能力低的原因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隐患整改措施,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的能力,提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。
三是看被检查单位是否补齐基础设施短板?有些隐患,企业已经自查发现并组织了整改,但上级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时,类似的隐患再次被发现。有些隐患反复发生,就是因为企业的基础设施薄弱,整改措施治标不治本。企业负责人应结合最新的安全生产要求,开展技术升级、装备改造等措施装备本质安全型的设备设施,提高企业防范安全风险的能力。
四是看被检查单位是否完善安全管理制度?上级单位安全大检查时发现的隐患,往往与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、员工安全生产观念不强、员工不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等原因息息相关。企业负责人不能简单发现一处隐患就整改一处,应组织管理人员、班组执行人员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管理评审,开展回顾与总结,结合企业变化的实际风险进行修订。
五是看被检查单位是否完善隐患责任追究机制?企业是否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,对造成隐患的行为、现象及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处罚;对及时发现、消除隐患,积极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的人员进行奖励。通过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有效运行,完善隐患责任追究机制,培养企业遵章守纪光荣、违章违纪可耻的安全文化。